14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
  为推动基金估值业务的不断完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javascript:SLC(108424))》(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以及指数收益法(见附件1)在基金对停牌股票的估值实务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证指数公司协商合作,于2009年6月推出了一套可供基金估值参考的跨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行业指数“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以下简称SAC指数)。

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2013年初,基金业协会与中证指数公司协商,对SAC指数的门类划分进行了重新调整。借此,我们同时将SAC指数重新命名为“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SAC指数重新命名为“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各机构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javascript:SLC(6044))》及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原则进行估值、确定选用指数收益法对相关证券进行估值时,可继续参考应用更名后的指数。感觉黑人都特别团结
  二、各机构仍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javascript:SLC(6044))》及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原则进行估值,保持估值政策的一贯性,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停牌股票,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充分评估股票停牌后经济环境变化及上市公司特有事项对股价的影响,如果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估值调整。如果基金不及时调整,导致估值偏差过大而对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基金业协会将向监管部门反映,由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如果基金部采用行业通用估值方法,而采用其他方法或模型进行估值的,应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后附“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编制方案,各机构可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基金估值”栏目下载上述文件的电子版。
  附件:1.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2.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编制方案(略)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停牌股票估值的指导意见,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对境外停牌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了研究,现提供以下几种估值方法供参考。

方法一:指数收益法

对于需要进行估值的股票,使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

第二步:根据第一步所得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指数收益法的优点:估值方法相对公允,同一个行业有近似的属性,能反映市场变化和行业变化。操作上比较简单,有公开数据,容易表述,有利于剔除系统风险对个股的影响。

指数收益法的缺点:每个公司情况千差万别,行业指数不能代表每个公司的情况,公司本身自有的风险可能无法反映出来。

目前市场上行业划分标准还不统一。

方法二:可比公司法

对于需要进行估值的股票,使用可比公司法进行估值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选出与该股票上市公司可比的其他可以取得合理市场价格的公司。所谓“可比”,主要是指行业、地区、主营业务、公司规模、财务结构等方面具有相似性。

第二步:在估值日,以可比公司的股票平均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

第三步:根据第二步所得到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可比公司法的优点:估值方法相对公允,估值相似性高。

可比公司法的缺点:有些股票可能找不到可比公司。找到的可比公司与停牌股票有各种不同之处,需要采取各种参数修正,涉及主观因素多,计算较复杂。

方法三:市场价格模型法

市场价格模型方法的原理是利用历史上股票价格和市场指数的相关性,根据指数的变动近似推断出股票价格的变动。

对于需要进行估值的股票,使用市场价格模型方法进行估值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根据历史数据计算该股票价格与某个市场指数或行业指数的相关性指标,如BETA 值。

第二步:根据相关性指标和指数收益率,计算该股票的日收益率。

第三步:根据第二步所得到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市场价格模型法的优点:与指数收益法相比,该方法考虑了上市公司过去自身的特点。

市场价格模型法的缺点:BETA 值计算期间的选择不好确定。仅考虑了停牌前的特点,对停牌期间公司的变化没有很好的反映。

方法四:采用估值模型进行估值

模型一:CAPM,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该估值模型偏重于理论研究,实际应用性较差,一般基金管理公司应用层面不采用。

模型二:DCF,现金流折现法

该估值模型所依据的参数确定涉及的主观判断较高,因此不同公司的结果可能差异较大,因此不倾向于单独使用,可做辅助参考用。

模型三:Earnings Multiple,市盈率法

该估值模型与市场实际情况结合较为紧密,结果较有说服力,所用参数涉及主观判断程度较少,有利于达成一致意见。

以上方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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